中国无锡
投资政策
审批程序
  为了给投资者提供便捷的“一站式”服务,无锡市人民政府专门设立了利用外资管理委员会,一个窗口对外,一个图章审批,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投资者只要提供法律规定需要提供的文件,该委在七个工作日内可以出具批文,特殊情况可以加快。利用外资管理委员会常设机构在无锡市外经委并由以下成员组成:
无锡市计划委员会、无锡市经济委员会、无锡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无锡市建设委员会、无锡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市国资局、无锡市国家税务局、无锡市地方税务局、无锡市外汇管理局、无锡市环境保护局、无锡市劳动局、无锡市商检局、中国银行无锡分行、无锡海关、无锡市台办
项目审批程序图示如下:
合资合作企业:
  签订投资意向书->编制项目建议书,报市外管委立项->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报市外管委审批->市外管委签发批准证书->去市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
外商独资企业:
  投资者签署委托代理书->由受托机构代理起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企业章程,经投资者签字后报市外管委审批->市外管委签发批准证书->去市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各类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之后,应在30日之内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办妥税务和海关登记。
税务登记
  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1)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合同、章程、协议及批复、核准通知书,批准证书,董事会组成名单及决议;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的营业执照;
(3)银行帐号证明;
(4)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它合法证件;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证件;资料。
银行开户
  外商投资企业开立外汇帐户时应先去外汇管理局办理登记批准手续,领取《开立外汇帐户批准证书》,然后持此批准证书并带好营业执照到有关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填具开户申请书,印鉴卡(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等)。
海关管理
  无锡海关负责日常进出口货物过关监管,保税工厂、保税仓库的保税业务,以及特定减免关税等工作。无锡的出口货物可在当地装车一次性封关;世界各地进口货物抵达无锡可“先到货,后报关”,由无锡海关就地拆箱、报关放行。所有进出口货物均可在当地检验。
海关登记
  企业应持下列证件向海关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1)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政府签发(委托无锡市外经委办理)的批准证书;
(2)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及核准登记通知书;
(3)外商投资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及其批复;
(4)银行出具的经济担保书;
(5)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
外商设立独资企业的有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实施细则》第三条之规定: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能够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并应当至少符合下列一项条件:
1、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从事新产品开发, 节约能源和原材料,实现产品升级换代,可以替代进口的;
2、年出口产品的产值达到当年全部产品产值50%以上,实现外汇收支平衡或者有余的。
外商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申办程序
  外国企业需在无锡设立常驻代表机构, 可以委托无锡市对外经济贸易咨询服务公司,由其向无锡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市审核后,再报江苏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审批。获得批准后,应在30天内持批准证书及有关材料向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主要适用税种如下
1. 增值税 2.营业税 3.消费税(共23种)4.企业所得税 5.契税 6.印花税
7.车船牌照税 8.房地产税 9.土地增值税 10.个人所得税